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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西藏发展与扶贫项目”由西藏自治区政府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于2006年6月21日在拉萨签署。该项目包含了增强旅游业发展能力;贸易发展与投资促进;传统手工业发展;拉萨老城保护与发展;以及西藏经济与发展论坛等五个子项目。各子项目的牵头单位分别是:西藏自治区旅游局、西藏自治区商务厅、西藏自治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委员会及拉萨市政府。项目计划执行四年,于2010年6月结束。总预算为600万美元,其中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核心资源200万美元,地方政府分摊资金100万美元,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筹集的第三方分摊300万美元。
该项目的目标是保护西藏特有的核心文化资源,同时进一步扶贫并改善人民生活。项目将通过能力建设,改善规划、提高意识,以及有助于改善贫困状况的发展模式的试点来加强旅游、贸易、手工艺以及老城保护的能力。项目下活动重在增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,将环境可持续发展和文化发展纳入地方政府整体战略中。项目重视引入先进的发展及管理模式,借鉴成功的保护经验,应用于当地实际保护及发展工作当中,从而通过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保护当地自然及文化资源,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。
自2006年6月21日签字以来,经过一年多的实施,通过国际、国内专家的技术支持,项目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,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项目正在朝着预期的各项目标顺利迈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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